邢台:浙江籍包工头恶意欠薪成被追刑责第一人
长城网邢台1月6日电(高亮)面对临近年关,又将迎来农民工讨薪的集中期。您还在为讨薪烦恼吗?还会因讨薪采取极端方式吗?不妨看看下面这个故事,也许会对您的讨薪经历有所启发…… 记者从邢台桥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了解到,浙江籍男子刘彪(化名)在拿到工程款后,拒绝支付农民工资,目前因恶意欠薪,被警方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他成为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邢台因恶意欠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 包工头拿到工程款后“躲猫猫” 耿健是邢台县的一位农民,2010年经老乡介绍,他来到刘彪的工程队打工。 “效益好的时候,一个月能拿3000多元,发工资的时间也比较准时,比在老家种地强多了。”起初,耿健以为找到了一个好老板,可谁也没想到,刘彪会毫无征兆地消失。 去年下半年,项目建筑主体竣工,刘彪从开发商手里拿到了工程款,可始终没有支付工人们的工资。在多次催要无果后,耿健和40余名工友前往建设部门投诉。建设部门经了解,刘彪拖欠农民工工资达40余万元,随后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令其尽快支付。 “本以为政府为我们撑腰了,要钱有了指望,没想到找不到人了。”耿健说,事后刘彪的电话再也打不通,而且没有一个工友知道刘彪去向,钱没发,老板却跑了,大伙一下子懵了。 不知道赖账会触犯刑法 在建设部门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之后,刘彪失踪。按照法律程序,去年12月初,他们前往桥东经侦大队进行了报案。 接到此案后,民警对涉嫌恶意欠薪的刘彪上网追逃,并在去年12月底将刘彪在邯郸抓获。到案后,刘彪承认拖欠了耿健等40名工人的工资,因工程款投向其它项目,无力发放工人工资,不得已才“跑路”。警方调查后认为,刘彪完全有能力支付这笔工资。 刘彪坦言,这次赖账真不知道会触犯刑法。目前,民警已经对刘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正积极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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