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到处干“烂尾”工程 涉嫌合同诈骗被逮捕
长城网1月11日讯(李浩 李忠勇)承包商程某在甲地承揽建筑工程获得数百万元工程款之后,拖欠供料人和工人工资不给,携款逃到乙地承揽工程,然后又以同样的手段到丙地搞开发,处处“拆东墙补西墙”胡乱折腾,全都干成“烂尾”工程,给多方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近日,石家庄市井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了这一系列合同诈骗和恶意欠薪案,并将犯罪嫌疑人程某抓获。 2012年4月至9月份,井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当地微水村张某、姚某、陈某等人报案称,2011年下半年以来,他们给井陉县微水镇富达山庄公租房项目1#、2#楼的建筑工程运送建筑材料,有的没付料钱,有的付给部分料钱后,签定供料合同的承包商程某找不到了。接报后,该队经过审查,当即分别立案进行侦查。 经查,2011年7月6日,河北烨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闫某与河北达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达沃公司在井陉县微水镇富达山庄公租房项目1#、2#楼的建筑承包协议,因河北烨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资质不够,达沃公司协调石家庄金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排技术人员监督施工,闫某即以金辰公司名义开始施工。该公司进场后不久,因故将此建设项目转包给承包商程某(男,55岁,唐山市人),并向达沃公司作了说明。程某遂组织招募人员开始施工。期间,达沃公司从2011年7月20日至2012年1月6日,通过金辰公司转账或支付现金、支票的方式按照合同的约定先后付给程某工程款653.3万元。2012年春节之后,程某拖欠工人工资,躲避工人索要。为稳定工人情绪,达沃公司先行垫付4万元工资,并要求程某尽快开工,同时督促其与施工人员达成付款协议。 微水村张某从2011年10月初至2012年春节前后,按照签定的合同,向程某供应沙石等原料价值81万余元,程某未向张某支付任何货款。2011年11月22日,程某向河北达沃房地产公司副经理姚某借款5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也未按协议规定给付本息。2011年9月至2011年11月,竹木经销商陈某共给程某供应清水板价值842115元,程某只支付167000元,尚欠陈67万余元。2011年7月份至2012年春节,犯罪嫌疑人程某承包该工地工程之后,无故拖欠外脚手架、水电、木工、浇注、钢筋等79人工资近48万元。但在2012年春节过后,该项目应为7层高的两栋楼,结果1#楼盖到5层,2#楼盖到6层后,程某突然停工不干了,失去联系,不明去向。 经进一步查证,发现程某在井陉富达山庄公租房干成烂尾工程欠供料人和工人工资逃匿后,跑到南宫县承包新农居建设工程,投进250余万元,又干了个半拉子工程,再跑到阜平县承揽住宅楼建设工程,投进20余万元,此工程只是开了开工,就又扔下不干了。之后,还到石家庄、鹿泉、晋州等地承揽工程,想一下子翻本,结果越赔越多,把达沃公司给付的653.3万元工程款折腾一空。 2012年年底,获悉程某的行踪后,井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滦南县宾馆,将其成功抓获。经审讯,该对合同诈骗、恶意欠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已被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关键词:合同,诈骗,被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