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资问题产生纠纷 男子称埋藏炸药敲诈老板
长城网1月14日讯(李浩 崔立城)春节将至,正逢农民工与用人企业集中结算劳动报酬之时,也是劳动纠纷出现的多发期。广大农民工朋友一定要学习和掌握依法维权的正确途径和方法,切勿因一时冲动而采取非法手段维权,否则,将走向犯罪道路。近日,廊坊市香河县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农民工维权引发的敲诈勒索犯罪案件。 被告人李某,男,河南人,农民。2010年到香河县某企业打工。2012年4月,李某因工资待遇问题与所在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后双方通过香河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但李某对仲裁结果不服,企业则坚持按仲裁裁决解决双方纠纷。李某对公司的做法心怀不满,意欲实施报复。2012年7月16日,李某用手机给公司经理张某发短信,称自己在该公司厂区内已埋好炸药,并以随时引爆相威胁,向公司索要现金人民币2.6万元。张某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暂时答应了李某的要求,并报了警。2012年7月17日,李某到公司取款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2012年9月29日,香河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且李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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