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警方三天查处两起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案
长城网石家庄1月15日讯(冯素琴 程行 张海洋)临近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到了旺季,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晋州市公安局加大了对非法储运烟花爆竹的力度,近日,晋州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治安中队三日内连续查处两起涉嫌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3名违法嫌疑人。 1月11日下午5时许,晋州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治安中队协同周家庄派出所在307国道周家庄桥头查扣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当场收缴烟花200捆共计1400个,抓获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嫌疑人任某(男,42岁)、崔某(女,47岁,二人均为栾城县人)。崔某在没有危险物品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任某的货车(非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在深县以每捆35元,共计7000元的价格购买烟花200捆共计1400个,准备运回元氏县其门市部销售。现二人已被行政拘留。 1月13日,城区分局治安中队在辖区调查走访时,在晋州市第七中学北侧一文具店内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摔炮”210盒,每盒6枚,计1260枚,治安中队协同该局危管科将“摔炮”当场查扣。文具店老板庞某(男,37岁,晋州人)于2012年底以每盒一元的价格从街上游贩手中购买“摔炮”360盒,已销售150盒。现庞某已被行政拘留,及时剔除了学校周边这一治安隐患。 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危害严重,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提高安全意识,发现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与警方联系,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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