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民警房卫东盖玉斌被评为敬业奉献道德模范
长城网1月22日讯(郑敏 赵珊珊)1月18日,灵寿县“爱在身边”2012感动灵寿人物及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在灵寿县电力会堂隆重召开,该县公安局民警房卫东、盖玉斌被评为2012年度爱岗敬业道德模范。 据悉,自该县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以来,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把评选活动作为树立良好公安形象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有利契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重点从基层一线所队选拔、筛选出了多名优秀民警的先进事迹,由政工监督室负责精心整理、上报,受到县道德模范评委会的一致好评。尤其是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长房卫东、岔头派出所指导员盖玉斌的感人事迹在全县道德模范事迹展专栏一经刊发,受到群众交口称赞。 附两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盖玉斌,男,1975年出生,现任岔头派出所指导员。盖玉斌是1998年省公安厅和省人事厅选拔的第一批优秀大学生民警。参加工作以来,他凭着一颗质朴的心、一腔为民的血,辛勤工作,连年被评为市、县局先进个人,并多次在省、市公安机关举行的比武竞赛活动中获奖。多年来,每到一地任职,盖玉斌都把那里当做自己的一个家,把看好这个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守护一方安宁当做自己最大的责任和心愿。他把“踏踏实实办事、堂堂正正做人”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在基层派出所这个岗位上,对工作,他爱岗敬业,务实苦干,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对群众,他怀着一腔赤诚,时刻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多年来,盖玉斌在警察这个岗位上,以做人民满意的警察为标准爱岗敬业,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动人的业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真谛。 房卫东,男,1970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三级警督,1992年5月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他自从2004年担任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以来,结合工作实际和队伍现状,确定了“三公一满意”的工作目标,即打造“公正、公平、公开”的执法行为,树立“群众满意”的执法宗旨,狠抓了“规范”和“监督”,通过铁的规矩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他在全市率先推出了证据公开处理新模式,将能够公开的证据,全部向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开门办案”,有效增强了事故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了执法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得到了市交管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得到推广和运用。十几年来,房卫东默默奉献,履职尽责,用青春热血和辛勤汗水忠诚履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被市公安局荣记三等功,2011年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授予“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
关键词:灵寿,民警,模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