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十二条纪律四项检查确保各级干部廉洁过节
长城网保定1月24日电(李红叶 郭建新)1月24日,从唐县县委宣传部获悉,为切实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该县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13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制定和重申十二条纪律规定,让各乡镇、各部门遵照执行,确保廉洁过节。 这十二条纪律规定是: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到基层调研(或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不准扰民,不准增加基层负担;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各种礼品、土特产;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情。 与此同时,该县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等党纪政纪条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把涉及民生工作的纪律要求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该县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7个检查组,对各单位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检查和暗访;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救助资金、抚恤补助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款物及时拨付、发放到位;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组织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和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稳定和安全生产,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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