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去年投入4.8亿元资金 落实农村义务教育
长城网沧州1月26日电(董传辉)去年,沧州市共投入逾4.8亿元专项资金,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免学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7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因此受益。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自2006年起我国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的一项资助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农村教育的重视。为深入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沧州市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加大教育投入,全年共落实资金逾4.8亿元。其中,共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助公用经费(即免收学杂费)41210万元;为7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6843万元;为1万余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1095万元。其中,小学阶段寄宿生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750元提高到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提高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资助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这对我市相关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和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按时足额落实,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失学。 |
关键词:义务, 义务教育, 农村, 教育 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