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发放低保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长城网张家口1月25日电(李宏 通讯员李秀艳 付海燕)2012年底,沽源县农村能够享受到低保的对象达到28453人,平均保障标准为1900元/人·年;县城低保对象也有6045人,平均保障标准320元/人·月。越来越多的城乡困难百姓有了生活保障。 据沽源县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沽源县已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并在实践中制定了符合县情和城乡居民实际生活需求的低保标准。此外,沽源县的城乡低保标准还建立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2008年~2012年,全县城镇、农村的低保标准一直在提高;2012年,全县共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957万元,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579.88万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对于城乡低保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低保对象、补助金额等情况,民政部门则定期通过张榜公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
关键词:沽源,农村,城市,低保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