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唐山6月前将率先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长城网1月27日讯(马冬冬)今天,记者从河北省医改办获悉,经河北省医改领导小组批准,石家庄市、唐山市为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试点市。今年6月1日前,将正式启动实施大病保险。2014年,全省将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据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其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2012年,国家发改革委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河北省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将实行市级统筹,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鼓励各设区市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和管理模式。 |
关键词:石家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