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3000万元新春“红包”送12万困难群众
长城网廊坊1月28日电(刘振山 张泰源)1月28日,记者从河北廊坊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该市启动“两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同包出3005.5万元的新春“红包”,在春节前发放到全市12万余城乡困难群众手中。 最高可拿400元“过节费” 据悉,此次生活补贴发放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下拨补贴资金2744万元用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2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991万元,农村五保对象127万元。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 按照目前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情况来看,廊坊市共有12万余人将在春节前拿到“过节费”。 廊坊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杨振松表示,补贴资金的发放是落实十八大精神、进一部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措施,将有效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保障他们欢乐过节、富裕过节。 此外,该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也将有所表示,共同为城乡困难群众每人额外补贴100元,其中市财政拿出261.5万元专项资金。这意味着,这个春节,困难群众最高可拿到400元的“过节费”。 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补贴360元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享受补贴的除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还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补贴标准为每人360元,多重身份人员按照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领取。 按照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规范发放程序,公开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使发放工作透明公开,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按规定的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于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同时,廊坊市相关部门还将密切关注其他低收入人员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或开展送温暖活动等方式予以帮扶,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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