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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国税局2012年为企业减免增值税2.7亿元

http://www.hebei.com.cn 2013-01-29 23:5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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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1月29日电(张世民 赵建军 王永宏 扈炜)今日从枣强县国家税务局获悉,2012年枣强县国税局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减免增值税27837.554万元。该局全体干部职工忠诚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

  充分发挥税收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去年枣强县祥达供暖有限公司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43万元,免征增值税4.95万元;县电力局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2949万元,免征增值税428.95万元;县自来水管理所代收的污水处理费158万元,免增值税8.94万元;县新华书店销售图书和音像制品855万元,免增值税98.36万元;有5户福利企业解决了140名残疾人就业,该局采取先征后退的方法及时为企业办理了421万元增值税退税。

  努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快速发展。全县有6户粮食购销公司实现免税销售额23341.7万元,免增值税2685.33万元;全县有8户经营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的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取得免税销售额9152.81万元,免增值税1052.97万元;全县有4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蔬菜、甘薯、水果、坚果、林木育苗、苗圃花卉种植、农业生产资料与农产品购销并进行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全县有52个养殖场从事鸡、猪、羊、奶牛、兔子、狐狸、水貂、貉子的养殖、收购、销售,提供养殖技术信息服务,全部纳入免税范围,为122户45088.8万元的免税销售额免增值税5187.21万元。

  正确处理减免税与组织收入的关系,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去年11月1日起国家将增值税起征点由5000元上调至20000元,政策执行后,673户个体工商户自达不到起征点,经统计该部分纳税人月平均销售收入约8000元,每户每月少纳增值税240元,到去年12月底共计免征个体增值税32.304万元;依据政策,完善手续,调查核实,快速办理出口退税,全县174户出口企业中8户是玻璃钢、托辊、橡胶、脚轮、燃气调压器行业,166户是皮毛企业,办理出口退税17918万元,比2011年增加2402万元。大营镇维美娜皮草制品有限公司经理孟庆兰深怀感激的说:“去年正当我公司资金困难,无钱购买原材料的关键时刻,国税局及时为我们办理了出口退税款407.3万元,当天赶往山东买来貂皮1万多张,企业不但没停产还增加了利润,真是雪中送炭,解了燃眉之急,惠民之举,为民所赞。”

关键词:枣强县,国税局,企业,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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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王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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