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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为干警敲交通安全警钟

http://www.hebei.com.cn 2013-01-31 23:3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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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张家口1月31日电(陈朋妹 王学敏 高岩)国家新修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13年1月1日起实行),重点学习了新增加的八条交通法规;我省对道路交通违法处理规定中记分项由原来的38项增加至52项,大大的加强了处罚力度,闯红灯记6分,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12分等等。日前,公安部发布123号、124号部令,从1月1日起对违法记分、驾驶员考试、校车通行等系列内容进行调整,被社会各界称为“史上最严交规”。

  近日,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新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高圣慧检察长强调,每一位驾驶员无论是驾驶警用车辆还是私家车辆,都要认真履行交通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生活中真正做到交通安全零事故,并要求全院干警严格执行单位的警务车辆管理制度,对警车的保养、驾驶做到专人专管,绝不允许警用车辆外借或私自使用。此次新交规的颁布和实施,使干警在思想上对道路行车安全再次引起了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了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并促使全院干警加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养,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

关键词:张家口,开发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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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陈朋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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