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得手后反抗拒捕 抛撒不倒钉扎坏多辆警车
长城网1月31日讯(李浩 林晓文 刘明洁)盗窃既遂后被民警发现,为阻抓捕,猖狂的被告人在逃跑过程中向公路上抛撒不倒钉,造成多辆警车被扎。1月24日,廊坊市香河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2年8月1日凌晨1时许,天空下着瓢泼大雨。蒋某和李某、王某(均在逃)暗自欣喜,心想这正是作案的好时机。于是三人驾驶一辆面包车从天津来到廊坊市香河县某工业园。在仔细观察了四周的动静并确认安全后,三人匆匆下车,用事先准备好的油桶、油管和铁棍,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大货车油箱里的260升柴油盗走。经鉴定,被盗柴油总价值为人民币1950元。三人盗窃既遂后正准备逃跑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在民警欲对其进行盘查时,三人驾车加速逃跑,并向公路上抛撒不倒钉阻碍民警追捕。造成多辆追捕警车轮胎被扎,并危及其他通行车辆安全。后蒋某被抓获,其他两名同案犯均在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为逃避警方追捕,向公共道路上抛撒不倒钉,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予以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故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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