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石家庄市倡议美容美发场所规范经营
长城网2月1日讯(吕晓红)“春节”临近,为加强美容美发场所的卫生管理,2月1日,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倡议各美容美发场所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规范经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倡议全文如下: 一、春节期间,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规范标准,使从业人员能够做到知法守法,同时加强岗位卫生操作规程培训并严格要求从业人员按照规程操作。 二、从业人员在为顾客提供美容美发服务之前应认真检查待用化妆品,如发现化妆品存在超过保质期、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或者感官上异常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问题化妆品。 三、从业人员在为顾客提供服务时应着洁净工作服,工作期间禁止吸烟。美容从业人员在服务之前需清洗、消毒双手,工作期间需佩戴口罩,在取用美容用品时需使用已消毒的工具;理(美)发从业人员在修面时需佩戴口罩,为患有头癣等各类皮肤病顾客提供服务时需使用店内配置的皮肤病人专用工具。 四、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美容用的唇膏、唇笔等应专人专用,各类一次性用品用具如美容棉(纸)等不得重复使用,建议胡刷、剃刀一次性使用。 五、美容、美发、烫发、染发所需毛巾和工具应分开使用,使用后分类收集、清洗和消毒。染发、烫发操作应在专门工作区域进行。 六、美容用盆(袋)应一客一用一换,美容用化妆品应一客一套。 七、生活美容院应按照规定,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顾客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等。 八、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禁止开展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如各类修眉术、隆鼻手术、面部除皱术、激光美容治疗术、注射美容技术、穿耳技术等医疗美容项目。 |
关键词:石家庄,美容,美发,规范,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