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挪用资金180万逃匿 井陉民警跨省擒嫌犯
长城网2月1日讯(李浩 李忠勇)1月30日,石家庄市井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赴山西晋中市将涉嫌挪用资金180多万逃匿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8岁,灵寿县人)抓获归案。 2012年6月19日,中国吉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路某到井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吉运集团(太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李某挪用资金180多万元。接报后,该大队随即立案侦查。 经查,2012年1月8日,李某以吉运集团公司名义同“山西北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4份购销合同购买装载机12台(合同货款350.4万元)。2012年2月至3月李某却谎称在其他两个公司购买的装载机,并以价格31万元/台,总计372万元,向集团公司申请资金,集团公司先后4次拨付310万元,转入李某个人账户。而李某自2011年12月6日至2012年4月25日共计付给“山西北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811323.2元,至今仍占有集团拨付资金1288676.8元未付。李某取得车辆后以“集团公司”名义同客户郭某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给郭某。 2011年5月21日,李某又以吉运集团公司名义同“山西晋科迪贸易有限公司”签订4份沃池宽体车“产品买卖合同”总价216万元;2011年7月李某谎称在“山西晋科迪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三台沃池宽体车、“山西德鹏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一台沃池宽体车(单价54万元/台)向“集团公司”申拨购买资金216万元,其实上述4台沃池宽体车的销售商均为“山西晋科迪贸易有限公司”,李某至今仍有集团拨付资金54万元未付给该公司;李某取得车辆后,以“集团公司”名义分别同王某等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给王某等4人。李某存有为郭某等客户垫款交纳租赁费情况。 该大队在侦查的基础上,对李某抓捕未果,遂于2012年7月31日上网追逃。今年1月30日,该大队得到群众举报,李某藏匿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开发区“三晋国际汽配城”,副队长仇栓强、吕国川立即赶往此地,经过侦查,1月31日上午12时许,在晋中市龙湖大街与新建路交叉口将其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挪用资金18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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