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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法院推出“四项举措” 严防案件超审限

http://www.hebei.com.cn 2013-02-28 16:0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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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邯郸2月28日电(刘振山 刘雁波)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审判质量,临漳法院把加强审限管理做为审判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已有的审限管理举措进行不断地完善,采取“四项措施”严防案件超审限,确保审判管理工作始终在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上发展和进步。

  一、坚持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该院要求各业务部门充分利用案件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软件,及时准确地录入案件信息,使案件流程管理软件真正地发挥“管理者”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二、实行审限预警督办机制。该院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规定,除建立每周审限通报制度外,对接近案件审理期限的案件提前15天进行黄牌警示,提醒各主管院长和部门负责人督办法官及时结案,同时对即将到期限的案件实行党组三天一调度制度,切实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办案效率。

  三、严格案件审限延长审批制度。该院要求对延长审限的案件,承办法官要写出审限延长的报告,写明具体原因理由;庭长对本部门干警延长审限的案件进行初次审核严格审查延长期限的理由是否充足,依据是否合法合理;主管院长要严格二次审查,全面审查无异议后报请院长审批。

  四、实行审委会集体对超审限案件把关制度。该院要求对现有的延长审限、中止审理等案件,由审委会委员如工清理积案专题会议,逐案分析研究,要求承办法官写出分析报告说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审理结案。同时将法官案件审限情况纳入年底的考核中。

关键词:临漳,法院,审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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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刘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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