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检察院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程序
长城网唐山3月5日电(陈朋妹 王斌)日前,唐山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田小妹主任带领人民监督员来到乐亭县检察院监督评议案件。这是该院今年以来第一次提请市检察院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程序。 人民监督员赵荣华、张宝丽、周淑娟参加了拟不起诉何某某、程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的监督案件评议会。评议会上,人民监督员首先认真听取了案件承办人对案件情况的介绍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主要证据以及所适用法律规定是否恰当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存有疑问的问题向办案人进行了详细了解。 在审查完案件材料并听取办案人介绍案情以后,人民监督员进行了评议讨论。最后,人民监督员经举手表决,一致同意该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在表决意见书上签名。 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监督,确保了执法办案的客观公正,强化了民主监督、推进了司法文明,促进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规范办案行为。人民监督员通过参与案件讨论,亲身经历并监督了检察机关执法活动,深刻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能够严格依据法律和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希望检察机关以后能多组织类似活动,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使社会各界人士充分了解检察工作,更好地宣传、支持检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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