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铺张浪费兴隆县地税局“三强化”严格经费管理
长城网3月11日承德电(吕德君舒建国刘利凤)承德市兴隆县地税局,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工作中,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改进作风、厉行节约、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记笔记不低于5000字并撰写心得体会,县局班子成员组织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剖析讨论活动。找问题,提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活动结束后兴隆县地税局从整章建制工作入手,严格各项经费支出管理,切实把厉行节约工作落到实处。 ——整章建制,强化约束力。县局党组从自身做起,约法三章。制定了“改进调研、精简会议、精简文件、厉行节约、接受监督”等五项制度用红头文件和局域网形式下发全局各单位监督执行。同时依照厉行勤俭节约规定重新出台《兴隆县地方税务局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兴隆县地方税务局来客接待管理办法》;《兴隆县地方税务局物品采购领用管理办法》;《兴隆县地方税务局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等四个专件。加强日常经费支出约束力。 ——落实制度,强化执行力。一是对经费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控制机制,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办理”的原则。对大额经费支出、基建维修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必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方可执行。二是制定严格的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属于已列入部门预算,有开支标准的各项支出:在1000元以内的,由主管经费局长审批;在1000元以上的,由主管经费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属于临时性、特殊性计划外支出:在1000以内的,由主管经费局长审批;在1000—3000元由主管经费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3000元以上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依据2011年和2012年度基层分局实际经费支出金额,按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制定基层分局公用经费报销最高限额,严格实行结余留用,超支自付制度。四是依据归口管理、事前审批、对口接待、厉行节约原则,重新修订《兴隆县地方税务局来客接待管理办法》,规定了接待人均不超过60元标准,陪客人数不超过3人,无关人员不得陪同。依据单机管理、单机核算、一机一卡加油、单机维修制度,重新修订《兴隆县地方税务局机动车辆管理办法》,杜绝司机用单位为其他人员加油问题;依据兴隆县地税局申请事项程序,对一切办公用品、大宗物品采购、基建、维修等实行申报制度,由所需部门填制申请单位、经办人、申请事项、申请单位意见后,统一上报县局办公室,根据主管局长、局长、局长办公会审批权限,实施审批的《兴隆县地方税务局物品采购领用管理办法》等三项管理办法,对来客接待、车辆维修、物品采购均实行定点制度。按照新修订的《兴隆县地方税务局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预计年度经费与同期相比可减少20—30%左右。 ——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力。一是严格执行对基层分局公用经费报销限额及报销比例报销;二是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不符合规定开支、不予报销;三是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四是县局成立由监察室、办公室组成的经费审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不定期的对各单位经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察室依内部审计的有关规定对县局、各单位大宗物品采购提前介入、参与采购;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实施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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