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两收猪经纪人因话不投机大打出手致一人伤
长城网3月11日电(庞龙 鲁雪楠 张光明)所谓“同行是冤家”,这句话便验证在李某与付某身上。二人同为收猪经纪人,只因一次收猪时,话不投机,再次相遇时,竟大打出手,导致付某轻伤。3月1日,乐亭县公安局闫各庄派出所闻警而动,迅速出击,将李某(男,45岁)抓获,破获了故意伤害案一起。 2012年10月初,收猪经纪人李某在闫各庄镇上一户人家讲好以4000元的一头猪的价格收购四头猪,并且约定好第二天来取,但卖猪人夜间却又与另一位收猪经纪人付某取得了联系。第二天,李某与付某相继而来,在收猪的价钱上,二人僵持不下,付某更是欲多加500元钱收走四头猪,此举惹恼了李某,二人发生口角,卖猪人见事不妙,也不敢在提卖猪的事,二人便不欢而散,猪也未能收成。 2012年11月09日10时许,李某在闫各庄镇的公路上再次遇到付某,旧事重提,二人话不投机,撕打在一起,被周围赶来劝架的群众拉开后,付某气不打一处来随手操起路边的砖头把李某头部砸出了一个口子,鲜血直流,被打的李志气急败坏轮起拳头朝着付某的脸部一顿猛击。 事后,李某、付某受伤后分别到医院治疗。2012年11月20日付某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2013年2月28日中午,获悉李某回到家中的线索后,副所长赵洪祥立即带领民警和协勤分乘两辆车赶到李某家中,将正在喝酒吃饭的犯罪嫌疑李某当场抓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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