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法院首尝“悬赏执行” 15老赖曝光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举报奖励公告 本院执行的常淑梅与贾西川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贾西川逃避债务,隐匿财产,造成案件无法执行到位。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院公告如下: 凡举报被执行人贾西川财产线索的,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不低于举报财产价值2%的奖励。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86013709 联系人:张二果 2013年3月13日 执行案件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贾西川,男,1973年6月8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桥东区建东里3号1栋7单元202号,身份证号:130105197306082116。 执行依据: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2012)东民一初南字第00103号民事判决。 执行标的:被执行人贾西川给付租赁费194934.92元(自结算表标明起算时间计算至2010年7月26日止),返还钢架管240根(如不能返还,赔偿折价款21600元),返还V型卡24120个(如不能返还,赔偿折价款9648元)。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给付,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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