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省内首创“交通巡回法庭”维护群众权益
长城网张家口3月19日电(李宏 通讯员祝汉国 李建忠 赵万俊)为了适应交通事故发生率逐年攀升的新形势,张家口市沽源县在全北省内率先成立“交通巡回法庭”,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实行“一站式”服务,取得了“服调率、服判率、履行率”三提高和“矛盾升级率、涉法上访率”两下降的良好社会效果。自该法庭成立以来,沽源县已审理完结交通案件483件,全部实现“零执行申请”。 专职化审案,提供高效便民服务。从法院抽调4名审判员、2名书记员组成交通巡回法庭,专职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每周星期三、五派庭内2名工作人员入驻县交警队办公,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为交警队提供业务指导,并积极与县保险公司沟通,为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及时公布交通巡回法庭法官的手机号码和办公电话,非派驻工作日交警和当事人也可随时联系法官开展业务和法律咨询。 多元化调解,合力解决事故纠纷。交通巡回法庭主动加强与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交警大队三者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交通事故发生后,先由交警大队进行勘查取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功,再将案件移交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管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期间,巡回法庭适时进行法律指导,达成调解协议后,经当事人申请,由巡回法庭进行司法确认,有效防止当事人反悔事件发生。 “一站式”服务,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在指定时间内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或当事人坚持直接起诉的,巡回法庭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制度,开启当场咨询、立案、调解、排期开庭“一站式”司法绿色通道。交通巡回法庭的法官可在交警队就地依法立案受理,积极做好当事人释法工作,指导当事人高效、便捷地参与诉讼。并进行全程跟踪服务,通过判后释法、判后答疑、电话回访、短信提醒等方式督促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实现案结事了。据统计,交通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85%均能在15天内结案。 |
关键词:沽源,交通巡回法庭,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