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检察院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
长城网唐山3月22日电(陈朋妹 景峥)日前,为了解决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某些监督依据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内部监督不足等实际问题,迁西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种措施逐步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1年迁西县检察院主动向迁西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法律监督工作,着重分析了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得到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当年5月,迁西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8月,迁西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2013年3月,迁西县委办又印发了《迁西县落实两个加强法律监督决定的实施办法》。这三个文件的内容,包含了信息公开、交流平台、监督方式、监督反馈、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拓宽了监督信息的来源渠道,提出了四个交流平台,明确了多个监督方式的具体运用,规定了对法律监督事项的反馈方式和时限,建立了拒不接受法律监督的组织责任和纪律责任追究机制,解决了相关规定“不具体”“可操作性差等”实际问题,对于推进本县的法律监督工作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迁西检察院积极创新内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整合内部监督信息。由于分管模式的条块性局限,过去内部监督的信息资源分散在多个部门,不能及时互通,导致总体监督作用发挥弱化。为解决这一问题,县检察院以成立案管办为契机,投资七万元,配置了必要设备,建立了网上办案信息平台,整合了过去分散的办案信息资源。平台建立后,案管办统一负责本院办理案件的受理、信息录入、内部流程监督、向法院移送刑事案件。在这一系列的案件管理工作中,案件办理的各项具体活动都被及时、全面、完整、不间断的记录下来,为强化内部监控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信息基础。 激发纵向监督活力。利用已经建立的网上办案信息平台,制作电子卷宗、电子办案流程,通过严格的电子加密手段,授权有关领导和干警阅览有关电子案卷的权力:检察长可以阅览本院办理案件的全部电子卷宗;分管检察长可以阅览分管部门办理案件的电子卷宗;检察委员会委员可以阅览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的电子卷宗。阅览电子卷宗的实现,彻底打破了过去数人不能同时阅览同一案卷的局限,真正破解了有关领导没有时间掌握详情却要对案件结果负责的尴尬局面,从而进一步激发了对办案活动的纵向监督活力。 创新横向监督手段。授权案管办对本院业务科室所办全部案件实施横向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检察长报告。以本院名义发出的制式法律文书由案管办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开具,统一编号,统一保存存根,确保了制式文书使用的严格规范,防止出现混用、滥用现象。本院办理案件的涉案款物由案管办统一接收,统一管理,统一移送,设立专门的涉案物品存储库和涉案款物台账,明确责任,杜绝涉案款物被违规使用或丢失毁损等问题的发生。以网上办案信息平台为依托,实现了案件基本信息录入与业务统计工作的实时衔接,改变了过去办案与统计工作“两张皮”问题,保证了业务报表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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