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海事局:严查船员酒驾 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长城网3月25日沧州电(王成东郭喜双晓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于2013年2月1日起施行。据此,沧州海事局河口办事处积极将船员酒后驾驶船舶、值班饮酒等的行为列入了海事日常监管范围,确保船舶航行安全,被广大船员誉为“打了及时针”。 为使新《规则》深入人心,沧州海事局河口办事处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宣讲和日常检查力度。一是将新《规则》复印下发各有船单位、航运公司、来港船舶等,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提前做好功课,打好“预防针”;二是就有关条款进行宣传解释,尤其是新《规则》增加了关于船员禁止酒驾的新条款,必须引起船公司及船员的高度重视,勿碰“高压线”;三是印制了包含禁止饮酒的规定条款和担当法律责任条款的宣传卡片,将诸如“船员不得酗酒。值班人员在值班前四小时内禁止饮酒且值班期间血液酒精浓度(BAC)不高于0.05%或呼吸中酒精浓度不高于0.25mg/L”、“船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扣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等纳入通俗易懂的卡片内,时刻提醒大家注意行船安全;四加大登轮检查力度。新《规则》正式施行以来,沧州海事局河口办事处现场执法人员加大了对来港船舶登轮检查的力度,检查船舶20余艘次,时刻警示船员认真遵守新《规则》,为保障船舶海上安全航行和人命财产安全尽职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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