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8中获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长城网3月29日讯(张社旗)记者29日从石家庄市28中学获悉,在市语委、新华区语委办的具体指导下,该校被评为石家庄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据悉,自2010年28中启动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它作为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学校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工作为契机和抓手,不断夯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领导班子在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方面认识明确,形成了健全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制度、机制。在“推普宣传周”里加强宣传,在日常教育教学中重视落实,干部和教师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师生员工形成了较高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学校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学生培养目标、管理常规、基本功训练、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和精神文明与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渗透到各项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与教育教学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校园有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并营造体现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和谐校园氛围和育人氛围。组织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经典诗词诵读比赛、读书演讲比赛、规范汉字书法大赛等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对学生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教育效果。校内醒目位置有永久性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标语;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会议和集体活动中均能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公文、印章、自编教材、教辅读物、教学软件以及标牌、橱窗、黑板报等环境用字规范,校办报刊、网络用语用字规范;每年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宣传活动,对社会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
关键词:二十八中,语言,文字,示范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