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纪委将严厉问责清明节公车私用扫墓者
长城网衡水3月30日电(王永宏 扈炜 许士锁)清明将至,今日了解到,故城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下发关于清明节期间严禁使用公车扫墓的通知,并明令“六个禁止”。 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清明节期间的出车行为,除由单位统一组织祭奠英烈活动安排车辆,预留必要值班车辆外,其余公车一律封存。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公开用车信息。 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六个禁止”:一是禁止使用公车扫墓祭奠、踏青游玩。二是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借车扫墓。三是禁止以祭奠等名义滥办酒席、借机敛财。四是禁止大操大办、奢侈祭奠。五是禁止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六是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钓鱼或接送子女、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为使通知落到实处,清明节期间,故城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县公安交警、电视台等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若干督查小组,每日在县内各主要公路上,对党政机关公车私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被举报和明查暗访到的人和事,一经查实,根据党政纪条规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
关键词:故城,纪委,清明节,公车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