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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开向社会征集名人档案 传承历史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02 11:3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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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石家庄4月2日讯(冯素琴 程行)为弘扬石家庄历史文化,铭记石家庄市著名人物对该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教育并激励后人,即日起,石家庄市档案局广泛向社会各界征集革命历史人物、劳动模范等著名人物档案资料。

  据了解,著名人物档案资料主要包括:著名人物的传记、回忆录、履历表、文章、报告、演讲稿、工作日记、作品及研究成果、各类证书、奖章、信函、谱牒、纪念品、照片、录像带、录音带、光盘、名人口述的历史资料、收藏的图书、资料及其它具有历史和纪念意义的物品等。

  凡发现或收藏有上述征集范围内的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及其子女、亲属可直接或通过信函和电话与石家庄市档案馆联系,对提供有价值征集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适当奖励。档案资料所有者可在捐赠、征购、寄存、复制四种方式中自行选择,市档案馆将根据被征集者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附:关于征集石家庄著名人物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了弘扬石家庄市著名人物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维护著名人物的历史地位,教育并激励后人;同时更好地延续人类文明,传承历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石家庄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石政办函[2012]74号)的有关规定,石家庄市档案局拟于今年5月举办相关展览,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革命历史人物、劳动模范等著名人物的档案资料。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捐赠档案资料,提供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著名人物的界定见《石家庄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可登录http://www.sjzdaj.gov.cn)。

  著名人物档案资料主要包括:著名人物的传记、回忆录、履历表、文章、报告、演讲稿、工作日记、作品及研究成果、各类证书、奖章、信函、谱牒、纪念品、照片、录像带、录音带、光盘、名人口述的历史资料、收藏的图书、资料及其它具有历史和纪念意义的物品等。

  二、征集方法

  1.凡发现或收藏有上述征集范围内的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及其子女、亲属可直接或通过信函和电话与市档案馆联系,对提供有价值征集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适当奖励。

  2.档案资料所有者可在捐赠、征购、寄存、复制四种方式中自行选择,市档案馆将根据被征集者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捐赠。对无偿捐赠档案资料者,市档案馆将视其捐赠档案资料的数量和价值给予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收藏证书,并保证捐赠档案者对所捐赠档案的优先利用权。

  (2)征购。市档案馆将根据档案所有者的要求及档案的价值进行协商,按双方议定的价格,办理征购手续。

  (3)寄存。档案所有者可以将档案资料寄存在档案馆,以延长档案资料的寿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档案馆将免费为寄存者提供保管和利用服务。

  (4)复制。对于暂时不愿捐赠档案原件的所有者,经征得所有者的同意和要求,档案馆将进行复制并保存档案的复制件,进行有条件利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石家庄市档案馆收集开发处

  联系电话:87851970

  联系人: 马彦春 马宁

  地 址:石家庄市兴凯路219号(市政府西院)

  邮 编:050051

  

关键词:石家庄,社会,名人档案,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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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冯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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