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试点改革公立医院7月1日起药品零差率销售
长城网4月7日讯(段沙沙)日前,承德市医改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确定2013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全市试点县区达到70%。同时,根据河北省医改工作的安排,该市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将于7月1日起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为此,承德市卫生局要求,各县区卫生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试点工作进程,4月底前完成基线调查,制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6月底前确定财政补偿方案,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7月1日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推进法人治理、支付方式、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 此举标志着全市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改革再次迈出坚实步伐,患者就医负担将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将切身享受医改带来的实惠。 此前,2011年河北省下发了《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11个设区市各选择1所县级医院作为试点,积极探索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当时,承德市平泉县试点医院作为全省先行试点单位之一,于2012年10月1日起对所有药品已统一实行零差率销售,在这一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随后,《河北省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确定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作为改革的切入点,同步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进而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此次在该市推行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到七成正是这一改革的全面推广。 |
关键词:公立医院,县级,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