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政府出台加快推进全市电网建设意见书
长城网4月8日电(刘丽丽 刘大鹏 张光明)近日,唐山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将电网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中,以进一步加快全市城乡电网建设步伐,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文件指出,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电网建设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必将带来电力需求的高速增长,迫切需要加快电网建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加快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切实把支持电网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创造良好环境,及时解决电网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加快全市电网建设步伐。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唐山市政府成立了电网规划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发改、住建、国土、规划、环保、财政、公安、城管、林业、文化、公路、消防、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定期通报项目进展状况,统筹协调解决唐山电网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力加快推进唐山电网建设。一是强化电网规划管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电网规划纳入各级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变电站建设用地和线路走廊,实现电网规划与其他规划的有机衔接;市政道路规划、建设部门应同步规划电力通道,预留电力设施位置,在市政道路改造中,做好电力通道保护工作,避免电力设施的重复迁移;对已纳入规划的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走廊用地必须严格保护,并明确规定保护区域。二是加快电网项目审批。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电网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简化审批程序;发改部门牵头,协助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环保、规划、国土、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在分管范围内大力支持电网建设;对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项目,市县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供电企业,及时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为争取省和国家核准创造条件。三是做好电网建设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变电站建设需要征收土地、拆迁建筑物的,由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电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对电网建设过程中“抢建”、“抢种”行为,及无理阻挠干扰施工的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四是合理安排电网建设项目。将电网建设与电源项目、配电网投资、供电指标的安排相挂钩,对电网建设支持力度大、外部环境好、电网工程建设顺利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和电网企业要予以倾斜支持,并适当增加该地区的供电指标。五是加大电网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文件还对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了促成该意见的出台,唐山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基建部门负责同志积极与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赢得了市领导对加快电网建设重要性的理解与认可,得到了地方政府对电网建设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该意见的出台,为唐山公司下一步加快推进电网建设、打造“唐电速度”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
关键词:唐山,市政府,意见书,电力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