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好人】承德大爱教师郑爱华“生命绝唱”
长城网承德4月9日电(石峥 田伯兴)2013年4月5日,身患鼻咽癌的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哈里哈乡教师郑爱华不幸在承德附属医院去世,并将遗体捐献给承德职业护理学院,这也让他完成了生前的心愿。 郑爱华,1974年,出生于哈里哈乡对亭沟村,1995年毕业于平泉师范学校,毕业后分别在五道川中学和哈里哈中学任教,2002年,郑爱华在教学期间,被诊断为鼻咽癌后,他仍然坚守在岗位上,并立下遗愿捐献出遗体和器官。 与病魔抗争的十个年头 郑爱华60多岁的老母亲佟金芳介绍,郑爱华从小不仅身体好,学习成绩也很优秀,1992年,郑爱华以高分考上了平泉师范学校,成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郑爱华的同事陈友至记得,2002年9月份,郑爱华的鼻子老是出血,慢慢的,出血次数越来越多,而且脖子老是肿着。在家人的催促下,郑爱华才去了医院检查,却被确诊为鼻咽癌。由于因为郑爱华病发部位比较特殊,无法手术切除。当时医生就下了“死亡通知”:最多活不过5年。 但是,郑爱华活了下来,现在已坚持了十个年头。十年时光,原本体格健壮的郑爱华,面庞消瘦显得两只眼睛较大,胳膊也就是常人的一半粗,皮包着骨头,肩膀的骨头摸上去都硌手。 更让同事们没有想到的是,郑老师在北京治疗结束后就回到了工作岗位。 2003年暑假前,郑爱华说话实在困难,站都有些站不稳,“快回家休息一段时间,等把病治好了再回来。”学校领导和老师劝他。 可郑爱华不愿意离开学校。“他觉得刚参加工作没有几年,正是干事业的时候,怎么能离开学校呢?”陈友至说。 郑爱华还是含泪离开了学校。但他并没有就此割断了与学生们的联系。郑爱华每年都会回到学校几次,有时是自己去学校,有时家人骑摩托车载他到学校,每次都会和孩子们进行交流,即使他不能清楚地说出话来,他仍然会在纸条上写字与学生们交流。 2011年12月7日,郑爱华签下了《中国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申请登记表》,并委托哥哥送到了县红十字会。 授予“师德楷模”荣誉称号 “这些钱我不能收,我只想用我的方式回报社会,没想到却再次连累了社会的好心人。”2012年端午节,围场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人将代表全县4000多名教职工的心意交到了郑爱华的手中时,他却一直推辞。该县教育部门授予郑爱华同志“师德楷模”荣誉称号。 “你的善行善举在全县教育系统传开后,所有教职工纷纷被你的精神所打动,在局党委的倡议下,共为您捐款10万元,这是大家的一点心意,你无论如何一定要收下。”围场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机关支部书记张树玲解释说。 在郑爱华父母,老师,同学和教育体育局所有人员的劝说下,他才勉强让妻子在收据上签了字。 性格倔强的郑爱华虽然收下了这笔钱,但还是要了一张纸,艰难地写着“我现在就想去医院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看我的各项器官还能不能用,如果能用最好,可以捐献给需要的人。”“这些钱还是应该给那些比我更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 “其实我所做的只是一件小事,我的器官只是一个载体,承载着我的一份心意,承载着大家的关爱,我只想用这种方式来回报帮助过我的所有好心人,给更多的人带去温暖和光明,这也是我的唯一心愿。” “特别关注乡村教师” 2012年9月3日,第二届“寻找最美乡村教师”颁奖典礼在中央电视台总部演播大厅录制完毕,郑爱华被评为“特别关注乡村教师”。 “寻找最美乡村教师”活动,是由中央电视台和光明日报社联合举办的大型公益活动,活动面向全国846万扎根乡村的普通教师,通过寻找、发掘、宣传他们中间的典型代表,展现乡村教师淡泊名利、执著坚守、甘于奉献的精神品格和高尚情操,引导更多的人关心和关注农村教育、支持和帮扶乡村教师以及农村学校,为我国农村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经专家评委综合打分最终评定,郑爱华获得“特别关注乡村教师”。 郑爱华的《生命绝唱》 2013年3月12日,郑爱华的作品《生命绝唱》由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并在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举行作品研讨暨发行会。 郑爱华自2006年开始,就以社会现实和家庭生活为题材,以随记的形式,写下了30多万字的所闻所见所感,表达对生命的感悟、对人生不幸的抗争、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围场首例遗体和眼角膜捐献者 2013年3月27日,郑爱华病情恶化,住进了承德附属医院,于4月5日晚18时25分不幸去世,按照其生前遗愿和签订的遗体捐赠协议书,郑爱华的遗体由承德职业护理学院接收用作医学研究,眼角膜捐献给邢台眼科医院,当晚22点,郑爱华老师的遗体被承德职业护理学院接收,承德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为他的遗属颁发了《捐献荣誉证书》。 4月6日凌晨4点30分,邢台眼科医院的医生到达承德职业护理学院,成功将郑爱华的眼角膜摘除,这也是围场首例遗体和眼角膜捐献者。 郑爱华(中)。资料图
《捐献荣誉证书》。资料图
郑爱华。资料图
授予“师德楷模”。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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