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长城网4月12日讯(陈家玉)记者从石家庄市水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工作,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日前,石家庄市水务局、卫生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工作。 石家庄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石家庄市已建成联村集中供水工程约140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约1070处,这些工程的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要让建成的饮水安全工程安全运行,让老百姓真正喝上安全放心的水,就必须坚持水量、水质并重,通过加强卫生学评价、建设前水源和建成后验收性水质监测工作、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加强水源地保护、强化工程建后管护和运行管理等措施,全面提高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卫生达标率,避免因措施不力造成水质污染重大饮水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对水源地保护、水质管理、水质监测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县(市)、矿区要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合理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工程管护范围,落实水源保护制度,防止水源被污染;要严格水质管理,按规定配备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对新建日供水能力大于等于200立方米的集中式供水工程要全部按规范安装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供水水质未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常规指标要求的,必须整改达标后才能供水;各供水单位还应按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供水水质检验制度,配备监测人员和检验设备,按规范定期井陉监测。 通知还要求各县(市)、矿区水务、卫生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事故应急预案,选择并保护好后备水源,做好供水材料、设备的必要储备,对发生的水质污染等突发时间及时处置,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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