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交警大队召开建筑企业道路交通安全协调会
长城网邢台4月14日电(侯延辉 靳庆彪 )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为切实维护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避免因不文明运输行为影响和干扰城区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努力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广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召开了城区建筑施工企业道路交通安全协调会。共有9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梁华川指出:建筑施工单位大都集中在城区内,拉运土石方、施工材料的重型运输车辆又都途经城区主干道,不文明的运输行为势必给人民群众的的出行带来不便,由此而产生的矛盾不同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稳定。为此,大队就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所有运输建筑材料车辆及驾驶人必须牌证齐全(包含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年检凭证、交通强制保险),车辆号牌按规定安装,车身放大号清晰,严格禁止报废车辆及牌证不齐全车辆上路行驶,禁止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二是运输建筑垃圾、泥土、黄沙、石料、石灰等建筑材料的车辆需驶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限行道路时,必须由建筑单位事先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做出限时通行及通行要求的批复,建筑部门及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在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三是工程运输车辆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运输建筑垃圾、泥土、黄沙、石料、石灰等一切货物时必须用苫布对车辆所载货物进行严密遮盖,严格禁止沿路随意飘洒、撒落,而影响环境卫生,影响群众与其他车辆通行。四是禁止一切运输与建筑材料有关的车辆在早、中、晚学生上下学期间驶入学校、幼儿园所在区域道路,确保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同时禁止在城区道路鸣喇叭、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越线行驶等粗陋的违法行为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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