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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or陷阱?消协建议运营商降低套餐外流量费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16 23:0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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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4月16日讯(陈家玉)近年来,随着3G手机的普及,手机高速数据业务的发展,给消费者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是由于多数消费者不了解相关的业务知识、电信运营商资费收取不合理、费用不透明以及服务跟不上等种种原因,造成大量上网流量计费消费纠纷。

  据河北省消费者协会统计,仅2012年下半年,河北省消协就接受消费者上门、网上投诉100多件,消费者电话咨询500多件(次)。

  企业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建议电信运营商应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帮助消费者避免海量流量,减少不必要支出。

  降低套餐外流量费用标准。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认为,电信运营商收取高额的套餐外流量费用,在目前电信市场情况下涉嫌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消费者根据实际需要上网的权利,实质上是变相强迫消费者“打包”消费,就如同到饭店用餐一样,消费者只能“包桌”,而不能点餐,点餐单品就要高额付费,甚至超过包桌整桌的价格,这对消费者而言显然有失公平。

  超出套餐标准要及时提醒。

  流量看不见,摸不到,消费者很难把握,虽然有一些计算流量的软件,但毕竟和电信运营商的统计会有差别。电信运营商也开通网上营业厅或客服热线查询流量,但是又有多少人费时费力而去查看流量呢?所以,河北省消费者协会认为消费者在选择套餐时运营商的工作人员都应讲清楚超过套餐的流量收费标准。在流量快要用完之前和出现流量猛增之时,进行短信提醒就很有必要,而且对电信运营商而言也没有多大成本。

  主动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

  毕竟有相当一部分人使用手机只是通话和发信息,而不需要上网,比如一些老年人。时代确实在发展,但上网与通信、短信毕竟功能不同,使用目的也有差别,当属不同业务,河北省消费者协会认为,今后即便在3G时代乃至以后,也应当将这一选择权交给消费者,让消费者在选择或不选择,使用或不使用某项业务时操作简单、快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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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田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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