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女子患精神分裂症锤杀亲夫被强制治疗
长城网4月18日讯(李浩 郑佳佳)女子白某患有精神疾病,幻想丈夫要害自己,于是趁丈夫熟睡时将其杀害。近日,灵寿县检察院依法受理了一起强制医疗案,被申请人白某因患有精神病被依法强制医疗。据悉,这是自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受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经侦查,被申请人白某曾患过轻微精神疾病,经过治疗后留下了失眠的毛病,需要每天吃药缓解。2013年2月22日晚22时许,白某觉得丈夫朱某天天让自己吃药是要害死她,所以趁朱某睡着的时候,白某用铁锤照着其头部狠狠地砸了三锤,后朱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朱某系被他人以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白某尝试用砖头砸自己的头部、从房顶往下跳的方式寻死。经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白某案发时存在被害妄想等明显的精神病性症状,自知力丧失,系精神分裂症患者,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目前,白某在精神病医院进行保护性约束治疗。 普法小常识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强制医疗程序,在更高层面规范了强制医疗的决定程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也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做出了详细规定。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公安机关提交强制医疗意见书,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最后由法院作出是否强制医疗的决定。此举既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免受精神病人的侵害,又可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处置,是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具体体现,能有效防范“被精神病”的发生。 |
关键词:精神病,杀害,丈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