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刑满释放恶习不改 入室强奸再次落法网
长城网张家口4月23日电(陈朋妹 武艳明)刚刑满释放,仍不思悔改,见到一名单身女性遂生歹念尾随被害人进入其家中实施强奸行为。近日,涿鹿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龙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数年前王龙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2008年减刑释放。2009年9月14日又因盗窃罪被海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2年3月21日刑满释放。 2012年9月1日晚9时许,王龙看到被害人任某独身一人回家,便尾随任某至其租住的楼内,王龙见被害人房门未锁好,推门进入卧室,用手掐住任某脖子,捂住其嘴,并用言语相威胁。由于任某一直呼喊救命,王龙便揪住任某头发在地上猛磕其头致任某昏厥后,又强行对其亲吻、抚摸并发生了性关系。当夜,被告人王龙先后三次强奸被害人。后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王龙抓获归案,9月26日经涿鹿县检察院批准将王龙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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