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车撞后受伤住院 法官来到病房为其立案
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法官到医院病房为东某办理立案手续。张丽 摄 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法官到医院病房为东某办理立案手续。张丽 摄 长城网4月25日讯(李浩 张丽)4月25日上午,在石家庄市第三医院治病的东某的病房里来了两名特殊的客人——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原来,他们来医院是专门为东某办理立案手续的。 据了解,东某此次住院,是因为其在3月24日晚8点发生了交通事故,一辆货车顺胜利大街由北向南行使至7420工厂门口右转弯时,与骑电动自行车同向行使的他相撞,致两车受损,东某受伤住院。经交警大队调查,认定货车司机陈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现已67岁高龄的东某在事故后经医院诊断为右小腿及右足软组织挫伤。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东某的家人想到了运用法律武器。 4月2日,东某的妻子马某来到了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立案庭咨询,在立案庭同志细心的解释和帮助下,马某在当天顺利依法保全了陈某的货车。在保全期间,陈某并未来法院提出反担保,而东某期间一直在医院住院治疗。随着后续的医药费用越来越多,无奈之下,马某再次来到桥东区法院立案庭咨询,立案庭的同志在听到马某的情况后,考虑到其年事已高又要照顾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老伴东某,庭长郭冬专门来到医院在病房里为东某办理了立案手续。鉴于东某目前状况,法官同时为其办理了缓交诉讼费的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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