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狱后替人运毒品 途中被查获“二进宫”
长城网4月25日讯(李浩 林晓文 刘明洁)只因一点蝇头小利就置法律于不顾,竟铤而走险帮人运输毒品,结果却使自己身陷囹圄,得不偿失。日前,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以犯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2年7月8日,李某找到罗某,要求罗某帮自己携带毒品由北京带往东北,并承诺承担罗某和同行两名女子的路费及在东北吃、喝、玩的费用以及罗某回广东省东莞市的机票费用。利欲熏心,罗某视法律于不顾,当日18时许,罗某身上携带着毒品跟另外两名女子一道乘坐长途客车由北京前往东北,途经京哈高速香河治安检查站时被查获。安检人员在其随身携带的物品中查获疑似K粉的白色晶体一大包重831.76克,一小包重2.81克。经鉴定,罗某携带的两包疑似K粉的白色晶体中均有氯胺酮成分,其中大包中的氯胺酮含量为65.5%。另查,与罗某同行的两名女子不知道其携带毒品的事实,且罗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5年9月2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于2007年6月1日被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明知是毒品且采用秘密手段非法运输,毒品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告人罗某因有犯故意伤害罪的前科,且当庭拒不认罪,故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
关键词:运送,毒品,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