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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停车被撞上致人死亡 车主怕担责逃逸获刑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04 00:0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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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5月3日讯(李浩 李毓胜 刘占坤 张红强)将农用三轮车停在路边,不料却被一辆摩托车撞上,致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因害怕法律制裁,三轮车驾驶人张某指使乘员王某(另案处理)一起推车逃离事故现场。日前,经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2年10月份的一天下午18时左右,张某无证驾驶着无牌农用三轮车,在沽源辖区内由北向南行驶至某村南侧时,因车没油熄火了,张某便将车停在路边,和乘员王某去附近候车厅打电话让家人送汽油。随后听到“咣”的一声,两人回头一看,一辆摩托车撞在了三轮车上,一人横躺在马路中。感觉到出事了,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张某便指使王某一起推车逃离事故现场。次日被告人张某被沽源县公安局抓获。

  经查,被害人邱某因交通事故而当场死亡,事发当晚属于酒后无证无牌驾车,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告人张某无证无牌驾车,并且在事故发生后逃逸,负主要责任。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张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倘若张某在事故发生后不是逃离事故现场,而是积极救助被害人,或许他就不会承担主要责任,也不会被判刑。

关键词:路边停车,致死,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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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田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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