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人民法院首次适用新刑诉法召开庭前会议
长城网5月6日讯(宿馨元 罗一民 袁景洲)记者今日从河北省安国市人民法院获悉,5月2日,该院就邓某某职务侵占一案,结合案件证据量大、案情复杂,及控辩双方对是否构成犯罪存在较大争议的特点,依据新刑诉法规定,专门组织召开庭前会议。这也是新刑诉法施行以来保定法院首次组织召开的庭前会议。 会议由案件主审法官召集并主持,公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及被害人代理人参加会议。鉴于本程序的“会议”性质,召开地点选在法院审委会会议室,而没有安排在审判法庭。会前,依据新刑诉法规定,主审人将会议议程告知参与人,并对其进行必要指导。会议期间,主审法官首先介绍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身份、姓名及单位等基本情况,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出庭支持公诉人员名单后;并就管辖、回避、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是否聘请专家辅助人帮助诉讼等程序性问题征询了被告方、辩护方意见;组织辩护人、被告人对案件有争议的证据进行意见交流,被告辩护人也阐述了为被告做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及主要理由。 庭前会议充分体现证据公开、程序正义的刑事诉讼原则,有利于保障各方在程序方面的各项法定权利,促进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彰显刑事诉讼程序公正。同时,也有效提升了刑事审判效率,避免庭审过程中因回避申请、管辖异议、非法证据排除等临时提出而影响庭审连续性;更是为审判员进一步明晰案件争议焦点,把握庭审重点,更好驾驭庭审奠定了坚实基础。 |
关键词:安国,法院,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