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开展"碧海"专项执法行动 保护海洋生态
长城网5月7日讯(陈家玉 王爽)记者7日获悉,河北省海洋局《关于开展“碧海2013”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日前印发。《通知》确定了“碧海2013”专项执法行动将重点围绕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倾废以及海洋生态保护等三个方面开展。 在海洋工程建设方面,《通知》提出,各市海监支队完善负责辖区范围内省及市级审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档登记工作,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海洋工程环评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未按照经核准的环评报告书进行施工建设以及违反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等违法行为。 在海洋倾废方面,《通知》要求,各级海监机构要加强对倾废船舶的监督,加大对已审批倾废项目、海洋倾倒区和临时倾倒区的执法检查频率,重点查处未经批准向海洋倾倒废弃物;未按批准的条件、区域及倾倒量进行倾倒;向已经封闭倾倒区倾倒废弃物;不按照规定记录倾倒情况,或者不按照规定提交倾倒报告等违法行为。 在海洋生态保护方面,《通知》强调,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队、唐山支队、沧州支队及所属有关大队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细化检查保护区内各类活动是否遵守《海洋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重点查处保护区内未经有权部门批准、审核的各类用海活动以及擅自移动、毁坏界碑或标志物,非法捕捞、采集海洋生物,开矿、采石、挖砂,未经批准从事旅游、科研、教学、考察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护区执法检查档案。密切联系省和秦皇岛市海洋环境监测单位,全面落实海洋生态监控区监测、执法和管理情况定期通报和信息共享制度,有效发挥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与执法监管的联动机制作用。 据悉,“碧海”专项执法行动已经连续开展4年,在加强预防和控制海洋污染,有效打击重大海洋环境违法行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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