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出轨妻与情人合谋 绑架亲女勒索丈夫
长城网5月13日张家口电(郭成 王志博 武志鹏)因夫妻关系不和,家住怀安县县城的妇女常某与情人金某串通“绑架”亲生女儿勒索丈夫,最终难逃法网。经怀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常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金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常某与丈夫席某婚后育有一女,但家庭生活一直不和睦,天天吵架,常某还经常受到席某的家庭暴力。2011年8月常某结识了辽宁省盖州市的无业男金某,在金某的关怀体贴下常某很快与之同居。家外有家的常某萌生了离婚另组家庭的想法,但是苦于没有生活来源,便同金某商量:“你把我女儿绑了吧,绑了就能让他(指席某)出钱来赎,毕竟是他亲生的,他也不敢报警,我们跟他要6万元,要到钱之后我就和他离婚,咱们到张家口开个小摊。”金某对此也表示赞成。2012年1月11日,二人商量了作案步骤,购买了电话卡,因怕在街上绑架孩子叫喊而不成功,为了稳妥二人商定由常某将女儿带出来。晚6点,常某将女儿带到金某住的旅馆,骗女儿和金某呆在一起。常某便回家告诉丈夫女儿不见了,与此同时金某发短信给席某,称其女儿在他手上,警告其不准报警,并勒索现金6万元。席某与家人商量后随之报警,常某见勒索不成,给金某发短信要金某放人。二十分钟后,金某将孩子放到工商银行门口,席某获知后,与公安刑警将孩子带回家。公安机关根据线索经侦查取证后将常某、金某抓获归案。 由于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常某、金某并没有采取暴力手段控制他人的行为,不符合绑架罪的客观要件,但是常某、金某向席某勒索财物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故怀安县人民检察院对常某、金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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