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检察院检调对接 为奶农挽回十万余元损失
长城网唐山5月14日电(陈朋妹 李振芳)日前,乐亭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法院大调解审判格局,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实行检调对接机制,积极开展民事检察调解工作。对于抗诉案件,采取以抗促调,联合调解的方式,实现案结事了。 闫各庄镇冯树生等21名奶农与杨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就是其中的一典型案例。在滦南职校工作的佟某以奶庭登记的他人姓名为由,推诿责任,拖欠奶农奶款。又因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多等原因,一审中这些奶农均败诉。案件处理是否妥当,不仅影响审判机关的公信力,而且影响检察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因此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格外重视,多次专程到滦南县蒙牛乳业、滦南县法院、滦南县职校、乐亭县闫各庄镇各奶农所在的村庄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最终有力证明与各奶农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是佟某而不是杨某。找准抗点后,我们依法提请市院抗诉,该案再审阶段中庭审法官多次传唤佟某,佟某均因故不到庭参加诉讼,佟某甚至扬言,我不怕,就算判我,奶厅登记的是别人的名字,即使执行,也只能执行我的工资。十几万元钱,最少也得执行四五年。我们多次与法院沟通,但法院迟迟未下判决。经请示主管领导后,决定立即启动检调对接机制。我们首先到佟某所在单位滦南县职校,找到校领导,简要说明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涉及佟某的利害关系,希望校领导做佟某的工作。又多次找到佟某本人,向其摆明利害关系。其间我们了解到因“三鹿事件”,当时滦南县政府垫付了部分奶款补贴,但因该案始终未诉讼终结,佟某也未能从滦南县政府领取到奶款补贴,我们决定帮助双方协调此笔补贴款。我们与本县法院法官多次找到滦南县农业局、滦南县法院执行庭协调奶款补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佟某最终为我们的努力所感动,最后同意支付奶款。我们又来到乐亭县闫各庄镇六庄上、国仙院、姬杨铺等村,做广大奶农的工作。几经周折后,双方达成协议,佟某同意支付80%的奶款,调解结案。经过抗诉、走访、调解等司法过程,共为21名奶农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18起案件得以调解改判,奶农们对这起等待了十多年判决的案件,十分满意,并特意送来了锦旗。 案件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司法公正,又为案件调解树立了典型,增强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也维护了法院的司法权威,促进了社会和谐。 |
关键词:乐亭,检察,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