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保厅对22个环境违法案件实施限期整改
长城网5月18日讯(陈家玉)记者今日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为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河北省环保厅决定对石家庄井陉县大通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承德宽城满族自治县利军矿业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等22个环境违法案件实施限期整改。 石家庄: 一、案件名称:井陉县大通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存在问题:该企业于2007年取缔关停后,尚存3处地下铬渣存放点,埋藏量约5000吨,受污染土地15万M2,周围地下水有超标现象。 处理措施:1、限期妥善处置地下存放点中的铬渣;2、对该区域进行全面的布点监测,对受污染的水土限期完成修复;3、迅速排查该区域的污染源,对违法排污的依法处罚。 二、案件名称:石家庄中冀正元化工有限公司违反危废管理规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案 存在问题:该企业危废(废机油)贮存场所无危废标识,无防扬散、流失、渗漏措施;25吨锅炉在线监控仪运行管理混乱,记录不齐全,维护人员未经上岗证培训;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锅炉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煤渣场无防风抑尘措施。 处理措施:1、责令限期整改;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 承德: 三、案件名称:宽城满族自治县利军矿业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 存在问题: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未重新报批环评,干尾砂库无抑尘设施,扬尘污染严重。 处理措施:1、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 四、案件名称:承德金亿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输送储存污水案 存在问题:用无防渗措施沟渠、池输送储存污水;集水池沉淀后尾砂无专设储存场所。集水池内水污染物浓度较高(COD215-272mg/l;SS583-1163mg/l),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隐患。 处理措施:1、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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