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高速沧州方向280公里处 车上货物“自燃”
长城网5月28日讯(陈朋妹 张勇)5月21日下午15时许,藁城大队巡逻民警及时帮助一名货车司机扑灭货物着火事件,减少了货主的损失,受到了货主的称赞。 5月21日下午15时,大队指挥中心接一当事人报警称其驾驶的小货车在黄石高速公路沧州方向280公里处,车上货物发生“自燃”,请求救助。警情就是命令。接报警后,大队指挥中心立即通知在路上巡逻的秩序二中队中队长郑良宏和民警陈志安赶往火灾现场,并通知119前往现场对火灾进行扑救。 15时05分,郑良宏报已赶到火灾现场,对火灾展开扑救。经过近半个小时的扑救,火灾终于被扑灭。 当民警对货车司机进行询问火灾原因时,司机却吞吞吐吐,称货物是自燃。在民警的仔细询问下,司机终于承认是自己吸烟不慎,把烟头扔进了车厢,引起车上货物燃烧。 对于司机做法,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并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夏季天气炎热,容易引发火灾,吸烟后要及时把烟头掐灭,不要随地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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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货车,高速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