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撞损人为破坏 交通设施受损严重(组图)
受损指示路牌。海龙 摄
受损隔离墩。海龙 摄
长城网天津5月29日电(曹昕 海龙 )今日路经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的市民王先生惊奇地发现,中山门立交桥下去往第三中心医院方向的人行道上,一个三米左右高的交管部门设置的指示路牌上部出现“鞠躬”状态。“看着跟犯错误似的。应该是车辆撞击所致。行人可没有这么大力气。”王先生在打给本网热线中向记者介绍。
记者驱车来到现场,看到情况确如读者反映。弯曲路牌约有半米长宽。“晚上经常过工程车。这车力气也大,多少蹭一下这路牌就经不住的。”市民高先生见记者拍照,上前介绍情况。“刘庄桥那还有设施损坏的呢。”高先生言道。记者闻之又赶往海河刘庄桥。在去往河西一侧的桥头,交管部门设置的半米高的路障,中间部位出现了一个空挡。原来设置的路障已经不见踪影。“经常有卖鱼的开小货车上桥面上摆卖,为了自己方便就把这个路障给弄坏了,好把车开上去,河东一侧也是一样的。”附近工厂就职的许先生告诉记者。类似情况,河北区靖江桥道路中央的路障也出现人为破坏,过往车辆穿行的情况发生。温州道与台儿庄路交口水产局一侧的绿化带中,一个交管部门设置的路牌静静地倒卧在那里。这是数日前的晚上一辆轿车失控撞折路牌,使路牌飞出数米倒卧在绿化带上的,记者看到根部生生被撞折断,可以想见当时车速之快。河北区民主道与寿安街交口处,一块交管部门设置的禁止停车的提示牌,底部生生被人弯成了三角形。附近人员告知记者,有人嫌停车不方便故意而为的。河北区正义道与红星路交口附近人行道上,同样是交管部门设置的路牌,提示内容一面转向了人行道一侧。过往市民根本看不到提示内容。有市民介绍,同样是车辆停放不便,而使路牌发生转向。“您说这路牌不就为方便市民的吗?非得损坏了就高兴吗?光顾自己方便,太自私,太不道德了!”几位市民在接受记者随机采访时气愤地说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者将此情况向交管局设施处进行了通报。工作人员表示将联系维修人员前往上述地点进行设施的修复。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共同爱护交通设施不受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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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破坏,交通设施,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