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安次法院调解一起未成年人过失致人死亡案
长城网廊坊6月10日电(陈朋妹 解用翠)5月3日,僵持了近一年时间的未成年被告人苏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在安次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法官杜杨的N次倾心调解下,双方亲情回归,相互体谅,达成和解协议,终以被告人苏某免于刑事处罚、一次性赔偿被害人230000元的结果获得了双赢。 2011年7月20日,被害人王某及其母亲因琐事与未成年被告人苏某之母发生口角,苏某之父因苏某没有与王某母亲打招呼,而对其进行责骂和追打,苏某在逃跑过程中将王某推倒,由于道路湿滑,王某当即倒地不省人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苏某在其母亲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2年5月16日,公诉机关以苏某故意伤害致死罪提起公诉。随后,王某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安次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杜杨仔细分析案情,积极组织两家进行调解。然而双方因案由问题僵持不下,被害人家属坚持认为是故意伤害致死。而被告人家属坚持认为是无心之举,是过失致人死亡。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杜法官决定先就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进行调解,被害人家属认为再多的赔偿也换不回其儿子的生命,不仅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诉请的30万元赔偿也一分不能少;被告人家属表示愿意赔偿,但苏某还在上学,家庭又困难,赔偿也只有想方设法去借贷。双方互不相让,使得该案陷入了僵局。杜法官想方设法,研究出一个解决方案,被告人家属先给付15万,剩余部分分期分批给付,但很快遭到了被害人家属的否决,坚决要求一次性赔偿。一方失去儿子,一方儿子将身陷囹圄,两位母亲悲痛的心情可想而知。一怒之下,被害人家属对附带民事部分撤诉,并要求重判被告人。就在杜法官几近放弃的时候,案情有了转机。在最近一次的调解中,杜法官从亲情入手,从现实出发,融情于理、耐心细致的协调沟通打动了被害人家属。杜庭长说:“苏某年纪尚小,还在上学,真要判刑,势必会影响他以后的学习和生活,再说你们两家是亲戚,真要把苏某送入监狱吗?”此前一直情绪激动的被害人母亲沉默了下来:难道自己真要置苏某于死地吗?已经失去了一个儿子,还要再失去一个侄子吗?考虑了许久,决定谅解被告人的过失。最终双方达成了一次性赔偿230000元的和解协议。 判决后,杜法官积极做好苏某的思想和生活工作,劝其回校后好好学习,以后不要有心里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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