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暑假期间禁止各中小学校教师有偿家教
长城网6月11日讯(陈家玉)记者今日获悉,石家庄市教育局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规定市区中小学校于2013年7月4日正式放暑假,9月1日开学。 农村中小学校放暑假时间和开学时间由县(市)、区教育局参照市区自行安排,于6月30日前书面报教育局备案。 通知明确规定,暑假期间禁止各中小学校教师有偿家教,原则上不得自行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含学生夏令营)。 通知规定,暑假期间各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严格遵守假期起止时间。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等。 倡导学生自主学习,学校可给学生布置适量家庭作业,各学校按年级审核各学科作业量,最大限度减轻学生负担。所有作业通过适当形式向学生家长公布。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特点,充分利用校内校外教育资源,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组织学生积极开展“暑假读一本好书”、“我的梦•中国梦”河北省“邮政杯”青少年书信文化和邮票设计大赛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读书教育活动和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校要实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要保证通信设备性能良好,通信联络畅通。做好防汛、防盗、防震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如有意外事故发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教育局,不得延误,对迟报、漏报、瞒报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关键词:石市,规定,暑假,期间,禁止,学校,教师,有偿,家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