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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批捕首例价值十万元“零口供”盗窃案嫌犯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12 23:3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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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张家口6月12日电(陈朋妹 兆宝 志华)近日,阳原检察院严把证据关,夯实案件证据,在对一起盗窃案件证据反复分析论证后,在作案人贾某“零口供”情况下,对其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本案中贾某于去年八月一天的晚上,将阳原县城昌盛西街一裘皮服装专卖店门撬开进入店内,盗走该店裘皮大衣七件,价值人民币近十万元。贾某在公安侦查及检方审捕阶段供述所得皮衣是与他人收购,完全否认实施了盗窃行为。阳原检察院经过对贾某犯罪事实和证据全面分析论证后认定,贾某虽无有罪供述,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及视听资料中的监控录像,能够充分证实贾某在案发当日下午曾到过此被盗服装店进行踩点,监控录像记录的实施盗窃的嫌疑人与贾某的体型、衣着、走姿等极其相像,从贾某住处收缴及其卖出的裘皮大衣经证实都是该裘皮服装专卖店被盗衣服,相关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由此该院认定贾某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并对其批捕。此“零口供”案的告破,有效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关键词:阳原,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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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陈朋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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