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提醒中老年购买消费保健品须谨慎
长城网6月13日讯(陈家玉)河北省消协针对近期有关中老年保健品投诉及电话咨询情况,提醒老年人选择保健品时容易产生如下模糊认识或误区。 对保健品认识不清。中老年人认为多吃保健品有益健康,有的人觉得年纪大了,应该补补身体了。亲朋好友送,自己也买,认为保健品吃得越多越好,结果造成过量服用。 把保健品与药品混淆。有的中老年人认为保健品对疾病有直接疗效,混淆了保健品和药品的功效。事实上,保健品仅有调节和辅助作用,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中老年人大都从各类媒体、海报知识、讲座等上获取相关信息,对保健品知识的获取基本是单向的,在没有深入了解保健品的功效和质量情况下,轻率地购买。 中老年人容易接受上门推销的保健品。有不少中老年人在参加免费体检或免费讲座后,购买了推销人员推荐的保健品。而上门推销的保健品不少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的问题,质量也是参差不齐,鱼龙混杂。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广大中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品一定要到信誉好、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品,也就是说,如需进补,应在医生和专家建议指导下,购买和服用保健品。不要贪图便宜或便利,轻易购买上门推销或无固定场所推销商的产品。老年人服用保健品应该适量,乱吃保健品,很可能出现物极必反的效果。 消费者自己要学习一定的鉴别药品和保健品的知识。 首先,它们的批准文号不同: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而保健食品则以“国食健字”、“卫食健字”等文号出现,审批部门可能是国家的也可能是地方的相关部门。 其次,看标签和说明书: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等内容;而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得涉及功能主治和适应症,只能标注“保健功能”或“适宜人群”等内容。有的“注意事项”标明“不能替代药品”。 最后,要看商品有没有批准文号,有没有批号、有无生产厂家,看有没有超过保质期限。同时在购买保健品时,中老年人作为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购买时一定要索要正式发票、收据等有效凭据,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相关途径:比如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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