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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变身“购物卡” 邢台医保乱象亟待治理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18 16:3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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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邢台6月18日电(侯延辉 王英献 张艳平)“去药店买的是一种药,而药店给的收费单据上却显示是另外一种药,有的甚至用多种药名代替所购买的一种药”连日来,有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自己用医保卡购买药品时,经常出现药品与结算小票的药名不一致的情况,市民感到很疑惑,为什么收据上写的药名不是自己买的药呢?记者随后展开调查。

  调查:药名“调包”变身“购物卡”

  17日上午,记者来到桥东塔林附近的一家药房用医保卡购买了生乳汁,结账时药店工作人员通过刷取医保卡给出的价格是21.5元。但当记者拿到刷取医保卡给出的出票单时却发现,单据项目名称一栏中却出现了三种药:一种是感冒清热颗粒(10袋装/盒)数量为2盒,单价是4.5元;一种是布洛芬,数量为2瓶(规格0.1g*1c),单价2元;最后一种复方甘草片,数量为1瓶,单价8.5元。

  当日中午,记者在顺德路中华路、钢铁路等其它一些药房同样遇到这样的情况,虽然药品价格一样,可收据上显示的则是另外一种或多种药名。

  在邢台持医保卡购药不仅会出现药名被“调包”的情况,还会出现持医保卡可当购物卡使用的乱象。17日记者在对药店的走访调查中,在中华路一家药店记者提出想用医保卡买桶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持卡在他们药店是可以买到米面油等生活用品的,这段时间检查的比较严他们药店不敢公开外卖,不过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可以去其他药店试试。“我曾经用医保卡在药店买过生活用品,现在个别药店还有卖的。”记者在街边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都表示曾持医保卡在药店买过生活用品。

  原因:非医保药药名需“调包”

  17日中午,记者在中华路一家药店持医保卡购买了一盒达克宁,但当记者看到机打出的购药凭条时却发现,上面所标注的购药名称并非“达克宁”,而是另外一种药品名称。当记者询问药店工作人员为何名称不符时,工作人员不耐烦地回答:“价钱一样不就行了,又没多收你的钱。”

  而在钢铁路的一家药房,工作人员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说:“你买的是非医保范围的药,本来是不能刷卡的,要付现钱,我们现在让你刷卡,就得改药名。”这名工作人员说,在他们药店,消费者要用医保卡买非医保范围的药,他们只要将小票上的药名改成保内同价格药品的名称就行了。而对于记者询问持医保卡为何能购买生活用品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她不清楚,只是按照上级规定行事。

  医保中心:药店做法属于违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医保卡个人账户的资金只能用来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而在邢台市的药店里,医保卡却已堂而皇之地变成了“购物卡”,不仅可以购买保健品,就连洗发水、洗衣粉等生活用品也可以购买。医保卡变身购物卡是一个全国普遍的现象,且由来已久。部分医保定点服务单位为了追求利益,存在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17日下午15时,记者致电邢台市医保中心,就药店这种做法是否违规进行求证。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持医保卡购药只能购买医保范围内的药品,不允许购买医保范围以外的药品。药店采用更换药品名称的方法使得消费者持医保卡购药属于违规行为,涉嫌套取国家医保基金。“针对药店的这种行为,咱们今后会采取什么行动加以治理?”记者询问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她会将记者反映的问题上报给相关部门,随后会给记者一个答复。半个小时后,邢台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给记者回复称,药房的这种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属于违规行为,属于不按处方录入行为,按规定给予扣分及罚款处罚。但就是否还有进一步的处罚措施,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只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没有进一步的处罚措施。

  药店存在违规行为,而邢台市医保中心只简单的给予扣分罚款处理。邢台市医保中心在对药店经营中是否尽到了监管职责,在医保卡变身购物卡,持卡购药药名被“调包”等医保卡诸多乱象中,作为监督管理部门的邢台市医保中心对此又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希望邢台市相关部门能就医保乱象尽快进行调查处理。

关键词:邢台,医保,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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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王英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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