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危险场所吸烟将拘留
长城网6月18日讯(宿馨元)从17日召开的河北省消防和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方案,决定从6月14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在方案中提出了13个“一律”的严格要求。其中,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工作方案中其他内容还包括: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且不按要求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此外,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严厉查处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还涉及到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而开工建设或使用、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威胁公共安全等情况。 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方案还明确提出,加快省政府年初挂牌督办但仍未整改完毕的现存9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度,力争较原计划提前一个月完成整改。各设区市政府每月都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应立未立、应查为查、应改未改,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一律予以倒查责任。对未按分工落实,造成较大亡人火灾的,一律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 |
关键词:消防,火灾,吸烟,拘留 |